王金南(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清潔化利用水平仍偏低,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我國煤炭消費量大、集中使用率低,重點區域煤炭消費強度高。全國20%左右煤炭用于無任何環保治理措施的農村取暖和不能穩定達標的中小型燃煤設施。目前,“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地區散煤消費約6000萬噸,1噸散煤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是1噸電煤的10-15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單位國土面積煤炭消費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6倍。因此,《三年行動計劃》將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能源體系作為重要舉措,堅持發展非化石能源與清潔利用化石能源并舉,著力補齊資源環境約束、質量效益不高、基礎設施薄弱等短板。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有效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二是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0%,長三角地區下降5%,汾渭平原實現負增長。推進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國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5%以上。
三是加大燃煤鍋爐和爐窯整治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重點區域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
四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推動北方采暖地區城鎮和農村住房節能改造。
五是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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