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實精簡人才“帽子”。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對科技領域人才計劃進行優化整合。
(八)開展“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問題集中清理。由科技部會同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2018年底前對項目、人才、學科、基地等科技評價活動中涉及簡單量化的做法進行清理,建立以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準確評價科研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減少評價頻次,對于評價結果連續的,實行一定期限免評的制度。
(九)加大對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科研人員的薪酬激勵。對全時全職承擔任務的團隊負責人(科學家/科學家、技術總師、型號總師、總指揮、總負責人等)以及引進的人才,實行一項一策、清單式管理和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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