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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大氣污染氮氧化物在線監測系統
電子工業VOCs排放標準匯總
國家層面: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半導體器件》(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80mg/m3,新建企業為60mg/m3。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電子元件》(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80mg/m3,新建企業為50mg/m3。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電子終端產品》(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70mg/m3,新建企業為50mg/m3。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平板顯示器、電真空及光電子器件》(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100mg/m3,新建企業為80mg/m3。
2015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允許排放濃度為100mg/m3,特別排放限值是80mg/m3,沒有涉及TVOCs。
201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允許排放濃度為100mg/m3,TVOCs是150mg/m3。特排限值分別為50、100。
地方層面:
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501-2007)中規定半導體及電子產品制造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50mg/m3,新建企業為20mg/m3。
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規定電子工業VOCs允許排放濃度為80mg/m3。
上海市《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374-2006)。規定VOCs允許排放濃度為100mg/m3。
2017年廣東省《電子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允許排放濃度為30mg/m3。
2017年廣東省《電子設備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允許排放濃度為40mg/m3。
2018年江蘇省《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允許排放濃度為6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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