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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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今天不講解鑄造工程砝碼行業準入條件
為引導鑄造產業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促進鑄造砝碼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盲目擴張,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節能減排,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整體實力,推進我國從世界鑄造大國向鑄造強國轉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本準入條件。
一、生鐵砝碼建設條件和布局 *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一類區)的鑄造企業不予認定;在二類區和三類區(一類區以外的其他地區),新(擴)建鑄造企業和原有鑄造企業的各類污染物(大氣、水、廠界噪聲、固體廢棄物)排放標準與處置措施均應符合國家和當地環保標準的規定。
二、生產工藝 企業應根據生產鑄件的材質、品種、批量,合理選擇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經濟高效的鑄造工藝。
三、生產裝備
鑄造用高爐應符合*頒布的《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并通過*認定。
四、 工程砝碼企業規模(產能/產值)
現有生產鑄鐵件、鑄鋼件、鋁合金鑄件、銅合金鑄件、離心球墨鑄鐵管、離心灰鑄鐵管的鑄造企業,其鑄件年生產能力按其所在地區和鑄件材質(見表 1)應不低于(表1 所列)要求的噸位或產值。
五、標準砝碼產品質量
(一)鑄造企業應按照 GB/T19001-2008 標準( 或ISO/TS16949 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設有獨立質量管理及監測部門,配有專職質量監測人員,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
六、能源消耗
(一)企業應根據 GB/T 15587-2008 建立能源管理系統。。
七、環境保護
粉塵、煙塵和廢氣,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煙塵和其他廢氣的部位均應配置大氣污染物收集及凈化裝置,廢氣排放應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八、職業健康安全及勞動保護 企業應制定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