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7.5.4 除非消解會造成待測金屬的損失,用于金屬分析的浸出液應按分析方法的要求進行消解。
8 質量保證
8.1 分析儀器應經過國家計量認證,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8.2 每測定20 個樣或每批樣品(樣品量少于20 個時)至少做一個浸出空白。將浸提劑按照7.3.4-7.3.5 或7.4.2-7.4.3 步驟進行浸提分析。
8.3 每批樣品至少做一個加標回收樣品。取過篩后的待測樣品,分成相同的兩份。向其中一份中加入已知量的待測物質,按照7.3 或 7.4 規定步驟進行浸提分析,計算待測物的百分回收。
8.4 樣品浸出實驗應在表 1 中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表 1 樣品的zui大保留時間 單位:日
物質類別 | 從野外采集到浸出 | 從浸出到預處理 | 從預處理到定量分析 | 總實驗周期 |
揮發性物質 | 14 | - | 14 | 28 |
半揮發性物質 | 14 | 7 | 40 | 61 |
汞 | 28 | - | 28 | 56 |
汞以外的金屬 | 180 | - | 180 | 360 |
9 標準實施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