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基礎規范采用RK和R兩種不同承載力表達方式,Rk是單樁的豎向承向承載力標準值,R是單樁豎向承載力設計值,對樁數為3根或3根以下的樁承臺,取R=1.1 Rk,四根或四根以上的樁承臺取R=1.2 Rk.檢驗單樁豎向承載力時是用2 Rk還是用2R來進行靜載荷試驗?不少設計人員往往要求將二倍的單樁承載力設計值作為靜載試驗荷載值來評價樁的好壞。這是一種誤解。
??按規范要求,應以2 Rk作為zui大荷載值來檢驗樁的承載力,因為2 Rk等于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如果用2倍單樁承載力設計值,也即用2.4 Rk或2.2 Rk(大于極限承載力)為zui大荷載來試壓,對一些承載力富余量較多的管樁,是可以過關的;對一些承載力沒什么富余的管樁,按2 Rk來試壓,是可以合格的,按2.4 Rk來試壓是不合格的,結論*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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