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砝碼檢定是在一定環境條件下、使用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準的標準裝置、按國家規定的檢定程序 “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法制管理和技術確認的組合,也就是要確認計量器具是否 有合法的、完好的計量性能。
1、標準砝碼計量器具檢定與校準的區別
計量器具檢定是指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檢測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計量器具檢定包括檢查、加標記和 出具體的檢定報告書。計量器具校準是指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 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2、標準砝碼計量器具檢定程序
1)、凡是列在夏津縣計量檢定測試所檢定檢測項目表里的計量器具在工作日都可以送檢;
2)、送檢人員把儀器送到儀器收發室。儀器收發人員把儀器送到儀器檢定室,交給有關檢定員檢定。
3)、檢定員把儀器檢定后連同儀器檢定證書和檢定收費單返回給儀器收發人員。
4)、儀器收發人員在送檢儀器檢定完畢以后兩天內通知用戶取回儀器。用戶自接到通知后應在一個月內取 回儀器,超過六個月以后如果不來取回儀器,則以無主處理。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