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材制造 金屬粉末含水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庫倫法 - 卡爾費休水分測定儀
GB/T 45676-2025 增材制造 金屬粉末含水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庫倫法
范圍
本文件描述了用卡爾費休庫倫法測定增材制造用金屬粉末中含水量的原理,規定了試劑、儀器、測試樣本取樣、測試步驟及測試報告 。
本文件適用于增材制造用金屬粉末的游離水含量測定,范圍為0.0015%~5%(質量分數)。其他增材制造用高分子材料、陶瓷材料等非金屬粉末中游離水含量的測定參照執行。
原理
存在于試樣中的游離水分經卡氏爐加熱汽化,以氮氣為載體吹進卡爾費休試劑陽極液中,陽極液里的碘離子(I-)開始電解而產生碘(I2),碘(I2)與水進行定量反應,根據電解消耗的電量計算含水量,具體反應式見式(1)~式(3)。浸入溶液中的兩電極有一電位差,當溶液中存在水時,陰極極化反抗電流通過,由陰極去極化伴隨著突然增加的電流指示確定反應終點 。
反應式 :
試劑
卡爾費休試劑
陽極液 : 分析純或更高級別 。
陰極液 : 分析純或更高級別 。
氮氣
純度不低于99.9%。
高氯酸鎂
分析純,用于填充干燥管以去除氮氣中水分,含水量應低于5μg/g。
純水
應符合 GB/T 6682 中三級水規格。
無水甲醇
分析純,水的質量分數應小于0. 01%。
水-甲醇標準溶液
在干燥的100mL容量瓶中加入50mL分子篩干燥過的無水甲醇,用微量移液槍或移液管注入1mL純水于容量瓶中,用無水甲醇稀釋至相應刻度,混勻,用此溶液標定卡爾費休試劑。1mL標準溶液含10mg水。
注: 無水甲醇分子篩干燥方法,每500mL甲醇加50g 5A分子篩,密閉放置24h,取上層清液。
二水鎢酸鈉、硫酸鉀混合物(K2SO4、Na2WO4·2H2O)
分析純,使用前應放置在干燥缸中,常溫保存。
半水酒石酸鉀化合物(C4H4O6K2·1/2H2O)
分析純,使用前應放置在干燥缸中,常溫保存。
二水酒石酸鈉(Na2C4H4O6·2H2O)
分析純,使用前應放置在干燥缸中,常溫保存。
儀器
電子天平: 精度0.1mg。
卡氏爐: 加熱溫度范圍室溫~280℃,控溫精度1℃。
卡爾費休水分測定儀: 配有檢測電極,陽極液槽,陰極液槽。
微量玻璃毛細管: 規格10μL或者20μL,相對偏差±10%范圍內。
鋁箔自封袋: 標簽容量100mL。
粉末取樣器: 不銹鋼材質,取樣端為尖狀,能刺破鋁箔袋。
移液槍: 0μL~1000μL,精度0.1μL。
測試樣本取樣
應在粉末開封后立即分取測試樣本50g~100g,并裝入鋁箔自封袋中,排出鋁箔自封袋中的空氣后密封。必要時熱塑密封,常溫保存。已開封的產品取表層粉末。
粉末長時間暴露在空氣中,其含水量隨著環境濕度及暴露時間的變化而變化,環境濕度和不同暴露時間對粉末含水量的影響見附錄A。
測試步驟
測試環境
測試環境溫度為23℃±5℃,相對濕度小于50%。
儀器準備
根據水分測定儀說明書的規定使用陽極液和陰極液,并分別注入陽極槽和陰極槽。打開氮氣閥門并導入經過干燥的氮氣,使之經過卡氏爐隨即進入反應池;將樣品舟/瓶放置在卡氏爐內加熱,加熱溫度應與試樣測試溫度一致;啟動卡爾費休反應池去除管路內殘留水分,當進入反應池的水分小于0.01μg/min,即儀器準備完成,或根據儀器電位的變化率來判斷。
核查試驗
概述
水分測定儀每次開機使用前需對設備進行核查,核查方法可選用毛細管法或者鹽加熱分解法。
毛細管法
用鑷子夾住毛細管的上部,將毛細管一端浸入水-甲醇標準溶液中,浸入深度不宜過深,以避免毛細管外表面有多余的溶液。將毛細管放入卡氏爐中,并啟動測試程序以測定含水量。當測定值與理論值偏差小于10%時,核查通過。否則,應檢測設備硬件、更換試劑和耗材,再次核查。
鹽加熱分解法
按表1推薦的鹽種類及表2推薦的用量進行取樣,并將所取鹽放入卡氏爐中,按表1中不同鹽的結晶水分解溫度設定加熱溫度后啟動測試程序,測定鹽分解釋放的水含量。當測定值與理論值偏差小于10%時,核查通過,否則,應檢測設備硬件、更換試劑和耗材,再次核查。
加熱溫度確定
由于不同粉末具有的化學特性不同,水分子與粉末表面的作用機理也不同,應根據粉末類別選擇不同的烘干溫度,既要最大限度地蒸發水分,又要避免試樣與環境發生反應、分解而導致變質。圖1為粉末烘干溫度與水分釋放量的關系圖,所選烘干溫度應在圖中所示(2)~(3)范圍內。對于無法蒸發所有自 由水分的某些材料,推薦使用的加熱溫度為135℃。
對于與粉末表面形成化學吸附的情況,烘干溫度應大于100℃;對于與粉末表面反應生成氧化物或氫氧化物的情況,應評估其對測量結果的影響。
取樣量選擇
從測試樣本中稱取1g試樣,并按要求測定試樣含水量的初測值,依據含水量初測值和所使用的水分測定儀的精度和量程確定取樣量。表2為不同含水量對應的試樣推薦用量。
所取試樣應具有代表性,使用粉末采樣器從鋁箔自封袋側面刺穿,迅速取出試樣并稱取采樣器和試樣質量(m1)后,再立即將試樣放入卡氏爐中加熱測試,稱取采樣器質量(m2)。取出測試試樣后,鋁箔自封袋立即用膠帶密封刺穿孔,防止鋁箔自封袋中的粉末暴露在空氣中。
測定
將試樣裝入樣品舟/瓶中并輸入試樣質量后開始測試,根據反應池反應電量變化讀出對應的水分質量(m),并計算試樣中含水量。
每次測試完成應更換樣品舟/瓶,并重新扣除管路內殘留的水分后進行下一個試樣的測試。使用樣品瓶測試時應測試空瓶中的含水量,并在試樣結果中扣除該空白值。
重復測量3次,若測試結果標準偏差小于10%,取3次測試結果平均值;若標準偏差大于10%,加測2次,取5次測試結果平均值。
結果計算和表示
按式(4)計算試樣含水量(質量分數)ω,其數值以%表示:
式中:
m ——儀器測得水的質量,單位為克(g);
m1——采樣器與試樣的質量,單位為 克(g);
m2——采樣器的質量,單位為克(g)。
京都電子KEM 卡爾費休水分測定儀MKC-710S + 卡氏爐ADP-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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