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物資管理工作,維護設備、器材(實驗臺、實驗凳、實驗柜、低值易耗品、貴重玻璃儀器和實驗材料等)、軟件的完整及安全有效使用,避免損失和丟失,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實驗教學改革的進一步落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對實驗中心所屬的儀器設備、器材、軟件要實行層層負責制。按照實驗中心對各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負責人對實驗教師、實驗教師對學生進行逐級落實責任。
第二條凡使用儀器設備者必須按照標準操作規程執行,遵守管理制度。凡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器材的損壞和丟失,除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責令其賠償物資損失。
第三條凡管理、使用儀器設備時,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者,均應賠償。
1.違反標準操作規程者。
2.在使用、管理過程中粗心大意、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工作失職者。
3.野蠻裝卸、搬運、亂扔亂放,造成損失者。
4.其它因不遵守規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損壞或丟失者。
第四條除因實驗教學需要由實驗中心主任批準實驗室內部調用的儀器設備和器材外,任何人不得將儀器設備借出實驗室,對擅自挪作私用的應立即追回,如有損壞丟失,一律按現價賠償。有意做假和隱瞞損失者,加重處理。
第五條由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失,經有關負責人證實和現場鑒定確認,經實驗中心主任批準,可不予賠償。
1.因儀器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壞。
2.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時發生的損耗。
3.經實驗中心主任批準,采用新的實驗操作方法試用、運行或檢修,雖采取措施,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4.因意外客觀原因(如發生火災、被盜、突然斷水、斷電、停氣等)而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經有關人員論證確認非本人責任者。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