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法是以乙醇等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為提取溶媒,對浸出液加熱蒸餾,其中揮發性溶劑餾出后又被冷凝,重新回到浸出器中繼續參與浸提過程,循環進行,直至有效成分浸提*,此即回流提取法,回流法可分為回流熱浸法和循環回流法。
回流熱浸法:將藥材飲片附帶冷凝系統的浸取器內,加溶劑浸沒藥層表面,浸泡一定時間后加熱浸提,蒸發的溶媒被冷凝后直接回流至浸取器內,到規定時間后將回流液濾出,再添加新溶媒繼續回流過程數次,合并各次回流浸出液,再餾出溶媒,即得浸出濃縮液待用。
循環回流法:少量藥粉可用索氏提取器提取,大生產時采用循環回流裝置,將藥材飲片置于浸出器中,溶媒自儲罐加入浸取器內,至浸出液充滿虹吸管時,則進入蒸發罐內被加熱蒸發,產生的溶媒蒸汽進入冷凝器,經冷凝后又匯入儲液筒中,再次流入浸出器,這樣反復循環,蒸發罐內即得到了濃浸出液。浸提*時再適當加熱浸出器,使藥渣中的有機溶媒蒸發出來,并沿管路進入冷凝器的蛇形管而被冷凝送至儲罐。
工藝特點:本質上,回流法是一種熱浸法,但因為溶劑的循環使用,回流法較滲漉法的溶媒用量少,浸提較*。由于回流提取需要連續加熱,浸出受熱時間較長,故不適用于熱敏感型有效成分的浸出。通常用于質地較硬、浸提較難的中藥原料浸取處理。
循環回流法與回流熱浸法的區別在于回流熱浸法溶媒只能循環使用,所提取的溶質仍然在浸取器內,不能連續更新;而循環回流冷浸法溶劑既可循環使用,又能不斷更新溶媒,所提取的溶質被回續加熱的破壞作用,可選用適當的蒸發裝置,例如薄膜蒸發器,則可部分克服這一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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