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以下簡稱中檢院,原名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是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直屬事業(yè)單位,是國家檢驗藥品生物制品質量的法定機構和技術仲裁機構。查詢和購買對照品、標準品、標準物質可以到相關網站申請購買。
中檢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衛(wèi)生部藥物食品檢驗所和生物制品檢定所。1961年,兩所合并為衛(wèi)生部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1998年,由衛(wèi)生部成建制劃轉為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0年,更名為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加掛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醫(yī)療器械標準管理中心的牌子,對外使用“中國藥品檢驗總所”的名稱。依法承擔實施藥品、生物制品、醫(yī)療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實驗動物、包裝材料等多領域產品的審批注冊檢驗、進口檢驗、監(jiān)督檢驗、安全評價及生物制品批簽發(fā),負責國家藥品、醫(yī)療器械標準物質和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的研究、分發(fā)和管理,開展相關技術研究工作。每年檢驗各類藥品、生物制品、醫(yī)療器械等近萬件(批)。
為方便用戶查詢和購買,我所現(xiàn)將《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國家藥品標準物質供應目錄》(2009年2月版)公布。目錄內容包括品種編號、中文名稱、英文(拉?。┟Q、用途、批號、規(guī)格、儲存條件。
2. 購買須知
(1)為保證藥品標準物質的質量,本目錄將藥品標準物質的儲存條件列出。儲存條件欄目中未注明的,原則上為常溫儲存,詳見說明書。
?。?)藥品標準物質購買注意事項,請參閱我所網站有關內容。
?。?)標準物質一經售出,原則上不予退換。
(4)國家藥品標準物質原則上僅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藥品生產、科研、檢驗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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