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菌器在經歷新安裝、移位或大修后,應進行以下檢測:
物理檢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1
對于生物監測,如果是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應在滿載狀態下連續監測三次;如果是空載狀態,也應連續監測三次。
預真空(包括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在進行B-D測試時,應重復三次并連續監測,直至合格。
低溫滅菌方法包括環氧乙烷滅菌法、過氧化氫等離子滅菌法和低溫甲醛蒸汽滅菌法等。對于新安裝、移位、大修等情況,應對滅菌效果進行重新評價,包括物理監測法、化學監測法和生物監測法,且每種方法均需重復三次。2
以上檢測步驟和次數確保滅菌器的性能和安全性達到標準,保障滅菌效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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