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鋼瓶管理存在的隱患
近年來,高校實驗室安全事故時有發生,與氣體鋼瓶相關的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存在僥幸心理,將氧氣、氯氣、氫氣、氨氣等助燃、易燃、易爆氣體放置在普通實驗室;
2、為實驗方便,將多種氣體鋼瓶隨意放置在普通實驗室內設備附近,甚至在實驗室實驗臺邊放置多達十幾個鋼瓶,缺少安全設施,缺少專人監管。此種現象在科研實驗室尤為突出;
3、防爆系統不健全,尤其是舊實驗樓,在漏氣和發生事故時不能及時報警和得到快速妥善處理;
4、人員責任分工不明確,細小問題缺少專人監督和處理。比如在實驗室建設改造和設備更新過程中,舊氣體鋼瓶淘汰時被隨意置放,對鋼瓶中是否還殘存氣體、殘存氣體能否回收再利用等問題,少有專人負責監管。對實驗室中使用較少的氣體,對氣體鋼瓶內有無氣體、是否存在漏氣等問題,往往不能及時發現而存在的安全隱患;
5、規章制度不健全,對氣體鋼瓶使用缺少相應的規章制度,有些制度建立后落實不到位;
6、氣體鋼瓶沒有醒目的標志,甚至以專用氣瓶盛裝其他氣體;
7、對氣體鋼瓶使用管理重視不夠,關于鋼瓶安全使用與管理的學習交流不夠。
8、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的今天,實驗室的建設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實驗室的氣體鋼瓶使用安全絕對不能忽視。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