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氣體探測器安裝位置的要求:
1、探測器應安裝在無沖擊、無振動、無強磁場干擾、易于檢修的場所,探測器的安裝地點與周邊工藝管道或設備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0.5m。
2、釋放源處于露天或敞開式廠房布置的的設備區域內,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4m。
3、釋放源處于封閉式廠房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2m。
4、液化烴、甲B、乙A類液體等產生可燃氣體的液體儲罐的防火堤內,應設探測器。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的任一釋放源的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4m。
5、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距地坪(或樓地板)0.3m-0.6m;
檢測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在釋放源上方2m內。
檢測比空氣略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在釋放源下方0.5m-1m;
檢測比空氣略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m~1m
注意,由于溫度和海拔對氣體的密度影響較大,為了方便判斷泄漏的介質泄漏到大氣中時,泄漏氣體介質是否比空氣重用泄漏介質的氣體分子量與當地空氣的分子量的相對比值作為判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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