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889-2021 綠色食品 烘炒食品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綠色食品烘炒食品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文件適用于綠色食品烘炒食品。
本文件不適用于以花生或芝麻為原料的烘炒食品。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烘炒食品 roasted food
以果蔬籽、果仁、堅果、豆類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 經烘烤或炒制而成的食品。
[來源: SB/T 10670-2012,4.3,有修改]
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應符合相應綠色食品標準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應符合 NY/T 392 的規定。
加工過程
應符合 GB 14881 和 GB/T 29647 的要求。
感官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檢驗方法
酸價(以脂肪計),mg/g ≤ 3 GB 5009.229-2016 中第二法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g/100g ≤ 0.25 GB 5009.227-2016 中第一法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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