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電站中,直流系統整套電源裝置由交流電源、充電模塊、直流饋電、絕緣監測單元、集中監控單元和格瑞特蓄電池組成。所有的系統中,都采用格瑞特蓄電池作為直流電源。蓄電池是一種獨立可靠的電源,能夠在電廠內發生任何事故,甚至是全廠交流電源全部中斷的情況下,充分保證直流系統中的用電設備正常工作。因此,蓄電池組在發電廠中不僅是操作電源,也是事故照明和直流事故油泵的工作電源。蓄電池組的性能狀況對直流系統的安全運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在發電廠、變電站等場所中,蓄電池工作環境特殊,為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在蓄電池充滿電后,改用小電流給電池繼續充電,此時就稱為浮充電,也稱為涓流充電。該小電流一般不是人為設定的,而是在電壓設定為浮充電壓后(如以12V電池為例,浮充電壓在13.2~13. 8V范圍內),蓄電池因已充足電,能夠接受的電流很小,就自動形成了浮充電流。浮充電能夠保持蓄電池的電壓處于浮充電壓范圍,保證蓄電池內部的極板處于活性狀態,可延長蓄電池壽命;能夠及時補充蓄電池自放電造成的容量損失,保持電量充足。
對于現在電廠內使用的免維護格瑞特蓄電池,實際上的“免維護”是相對傳統鉛酸蓄電池維護而言,僅指使用期間無需加水。這類電池的日常維護也是必不ke少的,主要有以下內容:
(1) 按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充放電試驗,對新安裝的閥控蓄電池組還應進行全核對性額定容量放電試驗,放電電流不應變動過大,待放電結束后,應立即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避免蓄電池內部發生硫酸鹽化現象而導致蓄電池內部短路。
(2) 定期對蓄電池表面清掃,保持其清潔、干燥,在清掃時,要在遠離蓄電池的地方除掉身上的靜電才開始清掃。禁止使用酒精、汽油、揮發油等有機溶劑、洗調劑、化學抹布等,否則可能會使正常雙登蓄電池蓋開裂,導致漏液、機器腐蝕、起火、冒煙等。
(3) 格瑞特蓄電池在運行中嚴禁過放電,即使蓄電池的單體電壓不得降至1.6V以下。蓄電池放電以后,必須立即進行補充充電。正常運行時,值班人員每班至少2次對直流系統母線電壓絕緣情況,硅整流充電裝置,格瑞特蓄電池進行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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