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管托配套u型卡 P型卡 空調系統之管托、支吊架及墊塊
管道支架在任何有管道敷設的地方都會用到,又被稱作管道支座、管部等。它作為管道的支撐結構,根據管道的運轉性能和布置要求,管架分成固定和活動兩種。設置固定點的地方成為固定支架,這種管架與管道支架不能發生相對位移,而且,固定管架受力后的變形與管道補償器的變形值相比,應當很小,因為管架要具有足夠的剛度。設置中間支撐的地方采用活動管架,管道與管架之間允許產生相對位移,不約束管道的熱變形。
施工要求
國標《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中對管道支架有如下要求:
第3.3.7條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置正確,埋設應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與管道接觸應緊密,固定影牢固;
3、滑動支架應靈活,滑托與滑槽兩側應留有3至5毫米的間隙,縱向移動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4、無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垂直安裝;
5、有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向熱膨脹的反方向偏移;
6、固定在建筑結構上的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的安全
第3.3.8條 鋼管水平安裝的支、吊架間距不應大于下表的規定:
支架間距
1、一般管道固定支架間距的確定原則
①、管道固定支架是用來承受管道因熱脹冷縮時所產生的推力,為此,支架和基礎需堅固,以承受推力的作用。
②、固定支架間距的大小直接影響管網的經濟性,因此,要求固定支架布置合理,使固定支架允許間距加大以減少管架數量。
2、固定支架間距必須滿足的條件
①、管道的熱伸長量不得超過補償器的允許補償量;
②、管段因熱膨脹產生的推力不得超過固定支架所能承受的允許推力值;
③、不宜使管道產生縱向彎曲。
3、熱力管道直管段允許不裝補償器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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