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防腐蝕質量控制,除了關注om防腐蝕材料外,還必須通過有效的施工才能充分發揮。防腐界都知道的就是“三分材料七分施工”說的就是這個道理,而施工中的表面處理又是重中之重。據不*統計,表面處理在涂層質量的影響因素占比達到49.5%。除了機械噴砂,大部分的表面處理都是傳統的手工打磨完成的,例如鋼結構除銹,儲罐翻新等等,使用的工具就是氣動或者電動打磨機(或者叫磨光機)。
表面處理使用的打磨機有100和125兩種型號,而磨盤有好多種,例如鋼絲輪磨盤、百葉片磨盤、砂輪磨盤等,使用量最大普遍的就是鋼絲輪磨盤,我國浙江永康是鋼絲輪磨盤重要生產基地。在實際鋼結構防腐蝕表面處理施工中,發現鋼絲輪磨盤打磨出現了諸多缺陷,除了無任何粗糙度,就是金屬互相研磨產生的金屬粉末油泥污染,造成了涂層質量特別是附著力的嚴重下降,甚至脫落。雖然許多標準規定了手工打磨質量要求所達到的級別;但是沒有哪一個標準對磨盤材質作硬性規定,如GB/T8923.1-2011《涂覆前鋼材表面處理 表面清潔度的目測評定第1部分:未涂覆過的鋼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層后的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處理等級》(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8501-1:2007)、GB/T18839.3-2002《涂覆涂料前鋼材表面處理 表面處理方法 手工和動力工具清理》(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8504-3:1988)、SSPC-SP2《手動工具清理》。
其中GB/T8923.1-2011中對St2和 St3除銹等級做了這樣的描述“St2*的手工和動力工具清理,在不放大的情況下觀察時,表面應該無可見的油、脂和污物并且沒有附著不牢的氧化皮、鐵銹、涂層和外來雜質”“St3非常*的手工和動力工具清理,同St2,但表面處理應該*得多,表面應具有金屬底材的光澤”。實際無外來雜質,有金屬底材光澤很難實現,筆者從長期防腐蝕表面處理打磨工藝實踐來看,發現鋼絲輪磨盤在除銹過程中,是一種類似于拋磨的作用,除了磨去表面銹層還與底層金屬相互拋光,形成一種鏡面效果,無任何粗糙度,也不可能有底材光澤(確切的說底材光澤就是金屬本色);而且磨損拋光帶來的金屬粉末大部分形成了烏黑色的“油泥”,這種“油泥”雜質即使使用溶劑或者其他方法進行清理也不能**清理干凈,而且增加了成本,這對于簡單的手工表面處理無疑是畫蛇添足,再就是鋼絲輪打磨飛濺的短鋼絲如根根飛箭,給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因此鋼絲輪打磨除銹工藝是導致涂層缺陷甚至脫落后果的重要原因,是附著力降低的直接因素。另外,鋼絲輪材質與金屬材質是不同種金屬,在研磨過程中,嵌入的金屬粒子可能產生電位差,會形成陰極保護效應,對底涂材料附著力是一個致命的破壞。所以行業內許多專家及技術人員,包括筆者在內的防腐蝕工作者一致認為采用鋼絲輪磨盤打磨除銹極不妥當,應該嚴禁使用。防腐蝕重量級專家李榮俊教授在他著作《重防腐涂料與涂裝》(化學工業出版社2014年版)“涂裝前表面處理”章節中也指出“用動力工具或手工清潔時,盡量不要采用鋼絲輪刷,因為可能會使污染物擴散及表面拋光,影響涂層的附著力和質量。”筆者建議,表面處理之打磨除銹磨盤避免使用鋼絲輪,盡量使用如百葉片磨盤,砂輪磨盤及其他非金屬磨料制成的磨盤,這些磨盤相對于鋼絲輪磨盤雖然損耗量比較大,增加了一定的成本;但是從清潔度,粗糙度和涂層附著力來看,依然是最佳的除銹磨盤,基本能夠符合GB/T8923.1-2011《涂覆前鋼材表面處理 表面清潔度的目測評定第1部分:未涂覆過的鋼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層后的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處理等級》(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8501-1:2007)的St2、St3的規定要求,但是色澤要求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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