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證標準的準確使用,以便提高檢測質量水平。
2.范圍
該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橡塑檢驗的控制管理。
3.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質量負責人負責組織橡塑檢驗室有關人員編寫,橡塑檢驗室負責執行。
4.工作程序:
4.1 標準適用范圍
4.1.1 本標準規定了兩種測量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霧度的試驗方法,程序A采用霧度計;程序B采用分光光度計。霧度>30%的塑料應采用E167測試。
4.2 儀器設備要求
4.2.1 霧度計(程序A)
4.2.2 分光光度計(程序B)
4.3樣品種類及要求、尺寸
4.3.1試樣應無缺陷,除非試樣的缺陷是研究考察對象。推薦采用直徑為50mm的圓片或50mm×50mm的方片進行試驗,也可采用其它足夠大的能夠遮蓋入口窗的試樣,試樣測試表面應平行,沒有灰塵、油脂、劃痕、瑕疵等,試樣內部應沒有明顯的孔洞和雜質。除非受試材料標準另有規定,至少測試三個試樣。
注1:試樣的類型和準備會影響被測樣品的霧度。
4.4 試驗環境要求
4.4.1 狀態調節 除非受試材料標準另有規定或供需方達成的協議,試驗前試樣應在(23±2),(50±10)%的相對濕度下至少調節40h。有爭議時,溫度和相對濕度的公差分別為±1和±5%。
4.4.2除非受試材料標準另有規定,試驗應在(23±2),(50±10)%的相對濕度下進行。
4.5 試驗程序及要求
分別測量T1、T2、T3、T4。
4.6 結果計算及結果表示
4.6.1 由式(1)計算透光率:
Tt=T2/T1
式中:
Tt—試樣的透光率;
T1—總入射光通量;
T2—透射光通量。
4.6.2 由式(2)計算散射透光率:
Td=[T4-T3(T2/T1)]/T1
式中
Td—散射透光率;
T3—儀器的散射光通量;
T4—儀器和試樣的散射光通量。
4.6.3 由式(3)計算霧度:
霧度=Td/ Tt
4.6.4 試驗結果以一組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表示,結果精確到0.1%。
5.記錄
檢驗過程中的原始記錄及報告副本應歸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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