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實驗室反應釜容器的設計使用年限問題一直是我國的設計單位和設計者盡量避免涉及和回避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實驗室反應釜受技術條件、管理體制和人員觀念等因素的制約,設計者對壓力實驗室反應釜容器的設計使用年限大都不愿或難以給出準確的預報值,從而導致壓力容器超期服役現象的存在;其次,由于缺乏相關標準和法規條文對超期服役的壓力容器進行必要的規定和限制,使得其使用和檢驗缺乏有效的依據,處理不好客觀上會造成重大的安全隱患。但由于種種原因,壓力實驗室反應釜容器的設計使用年限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事實上,壓力實驗室反應釜容器的設計使用年限應該由設計者在圖樣上標注,設計者在設計實驗室反應釜時應考慮到影響容器使用年限的因素,主要有:
材料的力學性能如高溫蠕變和高溫斷裂對時間的依賴性;
腐蝕裕量中包含的設計壽命因素;
載荷如周期性載荷等的時間性;
違規操作或惡劣環境等非正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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