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移動執法裝備箱也成為食藥移動執法裝備箱,是依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的通知食藥監財〔2014〕204號文件》標配而來,同事也是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提升監督科學化水平,保障民生健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監管手段,在開展食品藥品遠程電子監管的同時,以實現程監管、時段覆蓋為目的,為食品藥品監管一線執法人員配發了食藥移動執法裝備箱,能夠同步實現移動執法、證據固定、即時數據錄入等功能,提高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人員的機動能力和監管效率。
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人員使用食藥移動執法裝備箱可以在di一時間將現場筆錄、照片和當事人詢問筆錄完成,打印后由當事人簽字確認,di一時間固定了違法人員或單位違法的證據;執法人員依靠這些現代化的食藥移動執法裝備箱,可以迅速將現場檢查的類情況進行記錄,由原來的手工記錄改為采用電腦記錄,采用打印機現場打印,執法記錄儀如實記錄現場發生聲音和畫面這標志著食品藥品監管已面進入以信息化為載體的移動執法時代食品藥品移動執法裝備箱。
通過使用食品藥品移動執法裝備箱,了執法手段,規范了執法行為,提高了監管效能,并及時上傳了現場監督檢查情況以及執法照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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