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條件
試驗時溫、濕度
所有試驗應在下列實驗室條件下進行:
23±2C,相對濕度(50 士 5)%
或27±2C,相對濕度(65±5)%
在試驗很大的產品時,可通過協商,允許使用工廠倉庫或實驗室通常存在的條件,其相對濕度不超 過70%即可,但要將試驗溫度和相對濕度寫于報告中。
硫化和試驗之間時間間隔
硫化和試驗之間*少時間間隔為16h。在可能的情況下,試驗和硫化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三個 月。在其他情況下,試驗可在需方收到產品兩個月內進行試驗。
產品試驗前停放條件
被試產品應按4.1條規定的條件下停放至少16 h。但是試驗較大產品時,可通過供方和用戶協商,允許使用工廠倉庫或實驗室通常的條件,其相對濕度不超過70%即可。
機械處理
在產品制造和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內,被試產品應受到下列任一種條件的處理。
a. 沒有任何方向的拉伸,在室溫下保持不變形狀態。
b. 將被試產品一次拉伸到通常使用的拉伸*極限,然后在標準試驗溫度下停放。
注:a和b兩種處理方法將不能給出相同的結果。因此,方法的選擇應按有關產品標準確定。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