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S(perfluorooctanesulphonate)是全氟辛烷磺酸鹽的英文縮寫,PFOA(Perfluorooctanoic Acid)是全氟辛酸銨的英文縮寫。
2006年12月27日,歐洲議會和部長理事會聯合發布《關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銷售及使用的指令》(2006/122/EC),該指令于2008年6月27日開始生效,2009年5月31日廢止,相應管控要求納入REACH法規限制篇。
PFOS限制指令的內容
限制PFOS類產品的使用和市場投放。不得銷售以PFOS為構成物質或要素的、濃度或質量等于或超過0.005%的物質。限制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不得銷售含有PFOS濃度或質量等于或超過0.1%(1000ppm)的成品、半成品及零件。限制范圍包括有意添加PFOS的所有產品,包括用于特定的零部件中及產品的涂層表面,其中,紡織品及涂層材料*為1μg/m2。但限制僅針對新產品,對于已經使用中的以及二手市場上的產品不限制。
對指令進行評估。為逐步淘汰PFOS的使用,當有新情況或安全的替代產品出現時,應對指令中的限制范圍進行評估。
美國EPA提出了PFOA Stewardship計劃(PFOA自主削減計劃),即至2010年PFOA排放減少95%,2015年減少100%,即*。
挪威污染控制管理局(SFT)提出的PoHS草案中,亦明確限制了PFOA的應用,限制為5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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