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溫工程施工規程
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溫工程施工規程(試行) *章 一般說明 *條:以聚酯樹脂或聚醚樹酯為主要原料與甲苯二異氰酸酯( TDI )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脂( MDI )或聚次甲基聚苯基異酸脂( PA-PI )按一定比例加入發泡劑、催化劑、泡沫穩定劑等,在適宜的溫度下,經混合攪拌進行發泡所制成的泡沫塑料即為聚氨酯泡沫塑料。 第二條:聚氨酯泡沫塑料可分硬質、軟質兩種。冷庫中主要采用機械噴涂或機械灌注成型的硬質聚氨酯泡沫料(以下簡稱泡塑)。 機械噴涂一般用于傳統土建冷庫中現場進行發泡作業。灌注成型一般用于冷庫的特殊需要部位或由工廠生產成復合保溫板用以制造裝配式冷庫圍護結構。 第三條:軟質聚氨酯一般用于人造革、制鞋等其它工業門類、冷庫中原則上不使用。 第四條:泡塑適用于冷庫地坪、墻體、屋面和擱樓層的保溫工程。同時也適用于冷庫中系統管道、調節站、低壓貯液器等部分的保溫工程。 第五條:泡塑可自粘于金屬、木材、水泥或其它非金屬材料。用于噴涂時,其粘結度即為噴涂強度。 第六條:本施工規程主要用于冷庫現場噴涂聚氨酯的施工作業,對于灌注成型作為僅供參考。 第七條: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原材料選擇十分重要。所用原材料應采用國內外廠家產品并應具備詳細產地、產品批號、產品說明書、產品性能等介紹。
第八條:大批量噴涂的用料應采用未打開的由標準商用集裝箱直接運至施工現場的原料。 第九條:使用前不應打開桶蓋并應避免不必要的搖動。 第十條:散裝運至現場的噴涂用料必須帶有生產廠家原始標簽,承擔冷庫泡塑保溫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用進行過冷庫保溫施工實踐,并須具有國家相應主管單位(如化工部、航天部等)認可的定點廠家。 第十三條:施工中的防火對策應是選擇施工隊伍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十四條:在招標過程中,應選擇二個以上的施工單位在相同條件下進行現場噴涂實測。實測內容為產品外觀,泡塑厚度,表面平整茺、噴涂質量及噴涂強度、(粘接度)五項指標。 第十五條:中標單位應保留實測合格的樣場作為施工全過程的產品標準。 第十六條:進行施工操作的噴涂工必須是從事此項地專業泡沫噴涂工作合格的技術工人。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生產廠家提供的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泡塑的原料貯存、保管、運輸、配制及操作。 第四章 隔汽防潮 第十八條:泡塑表層并非是密實結膜,嚴禁作為隔汽層使用。 第十九條:目前國內傳統土建冷庫,其隔汽層一般為二氈三油(二氈三油隔汽層與 240 磚墻復合蒸汽阻為 43.13 平米·時·毫米汞柱 / 克)基本可滿足設計要求。但需基層干燥、施工仔細,以避免噴涂時造成空鼓、起泡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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