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校驗儀重復性試驗及穩定性考核要求:
不少技術人員對如何進行壓力校驗儀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和穩定性考核的實施存在疑問:不清楚為什么要進行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和穩定性考核,什么時候可以不做計量標準的穩定性考核,用被測量對象來考察計量標準行不行等有關問題。個人以為:
1.建立壓力校驗儀計量標準是為了開展相應的檢定與校準工作。實施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和穩定性考核是對自己建立的計量標準實施自我監控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其計量標準的計量性是否發生突變。
2.壓力校驗儀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和穩定性考核是計量標準量值傳遞準確性的保證,進行壓力校驗儀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和穩定性考核應當執行JJF1033-2008,在實際操作中應抱著對計量標準負責的態度,能做的就應當嚴格認真地做這項工作,只有當不可能實現時,可以不做。
3.技術工作強調科學性,同時也必須兼顧成本和可操作性。用高等級壓力校驗儀設備實施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和穩定性考核固然很理想,但實驗室往往不具備條件,若標準器外送則變相地縮短了溯源周期且成本加大,實驗室更難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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