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試驗箱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項
低溫試驗箱是航空、汽車、家電、科研等領域*的測試設備,用于測試和確定電工、電子及其他產品及材料進行高溫、低溫、或恒定試驗的溫度環境變化后的參數及性能,低溫范圍從0度到-80度均可,試驗參照標準為:GB/T2423.1、GB/T2423.2-2008低溫試驗標準。
低溫試驗箱用途
低溫試驗箱可以用來考核和確定電工、電子產品或材料在溫度循環變化,產品表面產生低溫環境條件下貯存和使用的適應性。設備采用強迫空氣循環來保持工作室內溫度的均勻性。為限制輻射影響,設備內壁各部分溫度與試驗規定的溫度之差不大于8%,且試驗樣品不會受到設備內加熱與冷卻元件的直接輻射。
低溫試驗箱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前低溫試驗箱內應加入液體介質,且加入的液體介質頁面不能低于工作臺板20mm;
2.當要求低溫試驗箱的工作溫度低于5攝氏度時,液體介質一般選用酒精;工作溫度在5~80攝氏度時,液體介質一般選用純凈水,工作溫度在80~90攝氏度時,液體介質一般選用水油混合液,工作溫度在90~100攝氏度時,液體介質一般選用油;
3.在使用低溫試驗箱是,一般情況下不要自行修改各個參數,除測量值修正可以修改;
4.低溫試驗箱使用電源50Hz 220V,電源的功率一定要大于或者等于一起的總功率,電源必須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5.低溫試驗箱一起應該安置在通風干燥處后背及兩側離開障礙物300MM距離;
6.低溫試驗箱使用完畢后,所有開關置關機狀態,方可拔下電源插頭。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