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件以及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由絕緣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應耐燃燒和防明火。其中固定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應經受針焰試驗;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由絕緣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應經受650℃的灼熱絲試驗,在試驗火焰移開后,自然燃燒應不超過30s。
智力通公司生產的灼熱絲試驗儀和針焰試驗儀,均按照IEC60695相應的標準設計制造,能對產品或材料進行著火危險性和燃燒性能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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