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監測司有關負責人就《三年行動計劃》出臺背景、總體思路、主要內容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問:《三年行動計劃》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頂梁柱”,是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支撐。監測質量是生態環境監測的生命線。客觀、準確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是客觀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反映污染防治成效,實施環境管理與科學決策的基本依據。
近年來,我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有力支撐。但也應看到,生態環境監測特別是監測質量還存在著一些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例如,排污單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禁不止,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服務水平良莠不齊,個別地方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時有發生。
2017年9月,印發了《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廳字〔2017〕35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確保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獨立公正開展工作,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為此,我部將持續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著力解決當前生態環境監測質量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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