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能力
(十)培養和聚集高水平人才隊伍。
以提高科技創新活力為核心,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用人機制,吸引人才、培養青年人才、用好現有人才,促進人員合理的雙向流動,助推重大成果產出和影響力提升。強化對國家重點實驗室人才隊伍建設的評價,引導出成果、出人才并重,造就一大批具有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穩定支持創新團隊。推動實驗室建立完善人才評價與成果、貢獻相掛鉤的制度,評價考核注重研究成果創新質量、學術貢獻和學術影響力。
(十一)提升國家重點實驗室基礎設施和裝備水平。
應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不斷深化和學科交叉的大趨勢,推動實驗室圍繞研究方向,科學合理地進行原有實驗研究硬件資源整合和配置,積極開拓儀器設施的功能和推動極限研究手段突破,搭建具有世界水平的公共實驗研究平臺。加強實驗室公共實驗研究平臺能力建設和管理水平提升,為突破科學前沿、實現技術變革提供充分的物質基礎保障。
(十二)擴大國家重點實驗室開放力度。
深化實驗室“物”與“人”等資源開放共享的廣度和深度,提升實驗室認可度。按照《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管理辦法》的要求,推動實驗室儀器設備、重大科研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探索開展基礎研究眾包眾創,將開放服務滿意度和普及度作為實驗室年度考核和定期評估的重要指標。加強實驗室技術人員培養,為科研活動提供規范化、專業化公共技術服務。推動實驗室建立固定與流動相結合的聘用制度,設置一定數量流動崗位,吸引本學科領域人才共同開展聯合研究。調動青年人才創新積極性,為他們提供由骨干研究人員輔導開展階段性研究的便利條件。
(十三)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合作與交流。
健全科技合作機制,深化與流科研機構的交流與合作。根據國家發展戰略需求,支持實驗室開展目標導向的科技合作,積極參與或主導大科學計劃和工程,牽頭承擔科技創新合作專項項目。落實“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倡議,推動有條件的實驗室共建“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開展合作研究、人才培養和科技人文交流等工作。
(十四)提升國家重點實驗室影響力。
充分發揮實驗室品牌效應,鼓勵實驗室在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同時,進一步發揮帶動作用,不斷增強在學科、領域和行業產業中的美譽度與影響力。鼓勵實驗室與學會、協會保持密切和溝通。積極支持實驗室開展科普工作,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開放。鼓勵實驗室創辦期刊。大力倡導和支持實驗室參與學術交流活動,支持和推薦更多人員到有影響力的科技組織和重要期刊應聘任職,推進任職化。將實驗室打造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學術創新中心、人才培育中心、學科中心、科學知識傳播普及和成果轉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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