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布局。按照建設高水平科學與工程研究類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的要求,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體系,明確各類國家重點實驗室功能定位、目標任務。
——堅持能力提升。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注重原始創新,聚集人才,增強國家重點實驗室持續創新活力,促進重大原創成果產出,提升影響力。
——堅持開放合作。深化“開放、流動、聯合、競爭”機制建設,強化開放合作,加強協同創新,推動軍民融合,激發創新活力,提升服務能力。
——堅持科學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分類管理,完善評估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發揮部門地方作用。建立多元投入機制,強化財政穩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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