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磅秤參數里的《最小稱量》的定義
電子磅秤參數里的《最小稱量》的定義
最小秤量是一臺電子磅秤保證稱量結果不產生過大的相對誤差的一個最小的秤量值。一臺電子磅秤應該將“最小秤量"的值確定為多大?是我們現實工作中對于每臺衡器應該重視的問題。因為目前有一些衡器使用單位,在選擇電子磅秤時只是考慮節約采購資金,盡可能地減少電子磅秤的采購數量,能使用一臺電子磅秤稱量本單位的進出物質的,絕對不愿意采購二臺不同秤量的電子磅秤
準確度在1/1000左右,用于稱量較高性價比的貨物甚至還要高一些,達到1/2000 左右。作為一臺3000個檢定分度數的衡器(且不論“計價秤"、“平臺秤"還是“汽車衡"),其使用中的最大允許誤差是3個檢定分度值,也就是說,剛剛達到要求。如果使用到500個檢定分度數范圍時,此時的允許誤差是1個檢定分度值,相對誤差只有 1/500左右了,已經不能滿足貿易的要求了。更不要再說小于500個檢定分度數的情況了。
一臺電子磅秤是否能夠滿足相關規程的要求,在初次檢定和后續檢定時至少選定5個秤量,而且必須包括:最小秤量、最大允許誤差改變的秤量(中準確度級的為500e、2000e;普通準確度級的為50e、200e)、1/2 最大秤量、最大秤量。而如果最小秤量只有20e,或者只有50e,當允許誤差是1個檢定分度值,相對誤差就只是1/20或1/50了。這個相對誤差對于使用單位來講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使用單位明確要求將最小秤量確定為大于500e,檢定機構可以不對500e 此秤量進行檢定。
對于一臺電子磅秤的測量不確定度評定,一般都是選取最大秤量、500e、2000e 三個秤量點,而小于500e的秤量點是不再作為評定的項目。那么小于500e的秤量點的稱量準確度,也就可以理解是不作為考核的內容,這就必須引起現在“最小秤量"這個點如何選擇的目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