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液標準物質應該如何正確進行管理?
閱讀:349 發布時間:2021-5-24
溶液標準物質是已知準確濃度的溶液,在滴定分析中常用作滴定劑。在其他的分析方法中用標準溶液繪制工作曲線或作計算標準。
如果試劑符合基準物質的要求(組成與化學式相符、純度高、穩定),可以直接配制,即準確稱出適量的基準物質,溶解后配制在一定體積的容量瓶內。如果試劑不符合基準物質的要求,則先配成近似于所需濃度的溶液,然后再用基準物質準確地測定其濃度,這個過程稱為溶液的標定。
管理
1、溶液標準物質的制備和標定、使用管理,由檢驗室設專人負責。
2、制備必須嚴格按GB/T601-2002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規定進行,專人配制和標定,且不得少于兩人,標定時應詳細記錄標定過程。
3、標準溶液實行標志管理,制備好的標準溶液應在標簽上注明名稱、濃度、基準物質名稱、配制人、配制日期、標定人、標定日期、保存時間,并合理放置,由專人妥善保管。
4、標準溶液的配制人和標定人要填寫“制備與標定原始記錄”。配制好的標準溶液由室主任批準后,方可使用。
5、標準溶液在檢驗室內應單獨放置,并保證室內環境條件符合要求;標定好的標準溶液在常溫下的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期限的標準溶液由配制人員重新標定,作好相應的記錄和標簽。
6、檢驗人員使用溶液標準物質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室主任反映,做好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