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揚塵污染防治
贛州市為了防治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了相關的條例適用于行政區域內揚塵污染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揚塵污染,是指建設工程施工、建(構)筑物拆除、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物料運輸和堆放、園林綠化、道路保潔、礦山開采、工業生產等活動以及土地裸露產生的粉塵顆粒物對大氣環境造成的污染。
揚塵污染防治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業主負責、排污擔責,部門監管、公眾參與,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為了更好地更快地監測揚塵細顆粒物,可以按照必須開展“揚塵環境保護套餐內容"挑選 配搭,監測周邊環境。揚塵環境監測通常采用的是“系統軟件服務平臺+監測終端設備",根據在網上巡視和數據分析等形式完成全天“互聯網技術+管控",提升揚塵環境管控智能化系統水準。
揚塵污染監測系統由實時在線監測系統、視頻系統、數據顯示分析系統、預警控制系統、噴淋系統、無線傳輸系統、后臺數據處理系統及信息監控管理平臺組成。在線監測系統集成了TSP、PM2.5、PM10監測、環境溫濕度及風速風向、噪聲監測及有毒有害氣體監測等多種功能;數據平臺是一個互聯網架構的網絡化平臺,具有對監測站的監控功能以及對數據的報警處理、記錄、查詢、統計、報表輸出等多種功能。該系統還可與各種污染治理裝置霧炮、塔吊噴水系統、圍墻噴淋等聯動,以達到自動降塵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