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產品
暫無信息 |
如何處罰造成揚塵污染的?
如何處罰造成揚塵污染的?
前面講到《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粉塵污染控制的相關條款?!稐l例》里面還有一個雖然有罰則,卻由于多了幾個字,而造成整個法條幾乎失效的例子,也值得拿出來說說。
《條例》第七章是專門講「揚塵污染防治」的,要求「施工采取設置圍擋、苫蓋、道路硬化、噴淋、沖洗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施工工地禁止進行現場混凝土攪拌」「煤炭等易產生揚塵的散體物料堆場,應當密閉貯存或采取揚塵網等措施」「運輸企業運輸工程渣土等散裝、流體物料的,應當封閉運輸」等等,覆蓋面廣,講解細致。
但是,對應的罰則是這么寫的:
「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實施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揚塵污染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一)施工現場未采取設置圍擋、苫蓋、……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在施工工地進行現場混凝土攪拌,……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四)運輸散裝、流體物料撒漏造成揚塵污染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機關按照本市市容環境有關規定處罰?!?/p>
注意,這里面多了一個定語,「造成揚塵污染的」。由于任何一部法律、政府規章、國家標準里面,對于「造成揚塵污染」都沒有準確的界定,這個法條的應用也就沒有了生存的空間,任何的處罰都將面臨著被推翻的風險。你就算*不遮蓋,吹得漫天塵土,遮天蔽日,環境監察來了也是干瞪眼。拍張照片也不足以證明「造成揚塵污染」啊,排放標準里面又沒有相關條目。
可惜洋洋灑灑寫了好幾百字……zui后只能是精神勝利了。
不過還好,很快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就修訂發布了,從上位法的層面解決了這個問題:
*百一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或者停業整治:(一)未密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的;……」
新的《大氣法》這一點還是體現了近些年來環境法修訂的發展方向,即從注重結果調整為注重行為。只要存在「未進行治理」的行為,即使「未造成污染的后果」,也可以進行處罰?!附Y果罰」調整為「行為罰」,使得成本大大降低,效率大大提高,法律的威懾力也相應的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