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及藥用冰箱的管理制度
閱讀:2461 發布時間:2021-1-12
一、冰箱主要存放需低溫保存的藥物、試劑、疫苗、生物制品、貴重藥品等,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二、冰箱內放置溫度計或冰箱電子溫度計,溫度控制在2-10℃(如有特殊要求,安按說明書執行)藥品避免與冰箱內壁接觸。
三、冰箱內藥品放置應根據品種、性質、用途等分類,存放整齊,并有醒目標識。
四、冰箱應專人管理、養護,每日清潔冰箱,每周擦拭消毒冰箱,每月除霜并記錄(結霜厚度不超過1cm)。
五、護士長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以確保冰箱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聯系相關部門進行維修。
一、嚴格按照低溫貯存藥品的要求進行冰箱存放。
二、建立藥用冰箱管理登記制度。
三、由專人(或固定班次)定期進行清潔、消毒、除霜、檢查整理物品,并記錄簽名,以保持冰箱整潔,物品擺放有序。
四、冷藏室溫度應恒定在2~8℃,監測溫度;每周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清潔消毒一次;每月除霜一次;存在問題及時維修并有記錄簽名
五、藥物應分類放置,每類藥品都應有獨立的貯存箱(或籃、框),如生物制品、中藥、抗生素等;存放藥品貯存箱外面應有醒目標志,便于拿取。
六、所有存放冰箱的藥品和試劑包裝上都要有有效期,定期進行效期檢查;冰箱內藥品數量不可積累過多,節余藥品需及時清點定期返回藥房。
七、啟封抽吸藥液后的余量,如放入冰箱,必須注明抽吸日期、時間、余量和簽名,嚴格按照藥物說明書使用,配制過期,及時廢棄。
八、冰箱內不得存放食品以及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