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污水處理工藝選擇
閱讀:1093 發布時間:2021-4-10
衛生院污水處理工藝選擇:
1、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2、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衛生院污水處理的目標主要為兩點:一、有機污染物的去除;二、細菌和病原體的殺滅。因此醫院污水的處理設計主要圍繞降解去除有機污染物和消毒殺菌展開。衛生院污水具有水質復雜, 水量小且變化幅度大等特點,在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工程中有一定的典型意義。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18466-2005和衛生院的實際排污情況,一般采用二級處理工藝,即生化+消毒工藝處理醫院排放的污水。
為保證醫院廢水處理達標排放,很大程度降低廢水處理站的風險,根據《醫院廢水處理設計規范》要求,醫院廢水應做到如下要求:
1、醫院病區與非病區廢水應分流,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廢水和污物,不得將醫院產生污物隨意棄置排入廢水系統。
2、醫院的各種特殊排水,應單收集,分別采取不同的預處理措施后排入醫院廢水處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