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分玉米水分儀 | | 近日,國家計委、國家糧食局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出《關于東北地區高水分玉米收購定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內容如下: 為解決東北地區高水分玉米收購問題,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并做好新的糧食質量標準實施后高水分玉米的驗質定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2年秋糧收購政策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精神,從2002年秋糧上市起,東北地區粳稻和玉米全面執行國家新頒布的質量標準。要做好新頒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在收購過程中要認真執行,確保入庫糧食質量。 二、鑒于今年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秋糧收獲期遇到不利氣候影響,一些產區新玉米自然水分大多在23%以上(以下簡稱高水分玉米)的實際情況,為全面落實糧食收購保護價政策,保護農民利益,在收購時可適當放寬水分限制,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除水分外)的高水分玉米,實行按保護價收購。放寬掌握水分的具體范圍,由各省(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2年秋糧收購政策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要求,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糧食收購要積極實行容重定等。對高水分玉米,可采取由基層糧庫在所管轄范圍內先深入農戶調查取樣的辦法,摸清尚未交售的玉米質量、等級狀況,做到心中有數。同時制作各不同等級標準樣品。現場收購時用感官檢驗再比照標準樣品確定等級。農民對交售的高水分玉米感官定等計價過程中有異議的,收購單位要積極采用現場快速烘干辦法,用容重器定等予以復檢。 四、快速降水儀器配備不到位的地區,今年高水分玉米可再沿用一年純糧率定等的辦法。對于玉米收購中同時使用新、舊兩個驗質定等辦法的地區,要特別注意做好高水分玉米與水分含量23%以下玉米的價格銜接,避免出現因驗質定等辦法的不同而導致收購價格明顯差異的情況。在玉米銷售中,各地均要嚴格執行新標準,按容重確定等級。 五、各級物價、糧食部門要按現有規定做好高水分玉米扣量扣價測算工作,并將高水分玉米價格張榜公布,讓農民賣"明白"糧。 高水分玉米水分儀 今年是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全面執行國家新頒糧食質量標準的*年,又遇到特殊氣候條件,有關省(區)應切實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實做好保護農民的利益工作,認真做好毗鄰地區間高水分玉米定等辦法和價格的銜接工作,確保玉米收購工作的順利進行。 高水分玉米水分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