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KL4LM(A)礦燈符合國家各項標準要求,安全性、環保性優良;
2)采用超高亮度半導體發光二極管,是一種新的發光器件。隨電池容量的減少,其光通量比白熾燈衰減幅度要少,對電池的利用率高1倍,在同樣光通量的情況下LED所選用的電池額定容量只有白熾燈所用的電池額定容量的二分之一;
3)設置了恒流電路,保證LED在工作周期內電流保持恒定;
4)具有自動短路保護和過充、過放保護裝置,能有效的提高電池的安全性、使用壽命
1、充電方法
充電時,先將燈頭的電源關閉,將礦燈放在充電架上,把燈頭的充電插孔插入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中,順時針旋轉180°,直到固定位置。開啟充電架電源開關,調整充電架輸出電壓為6.0V~8.0V,電流不超過900mA。充足電時,燈頭內充電管理電路會自動停止充電(充電時燈頭內亮紅燈,充滿電時亮綠燈),正常充電時間約8h。
2、預循環充電
礦燈為荷電出廠,出廠時已充電至約40%的容量,新購的礦燈不可直接使用,應*行放電。放電完后,再在充電架上充電,時間不小于8小時,充足電后在燈房做點燈時間檢查。
3、正常使用方法
1)使用時,將燈頭上的電源開關輕輕按壓時,可分別開啟主、輔光源或關閉光源。使用礦燈主光源可點燈16小時以上;若超出預定工作時間,請及時切換到輔助光源,以維持更長的照明時間。
2)礦燈設有過放電控制電路,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池不會造成過放電。但當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2.90V,過放電控制電路啟動,關斷照明光源。
3)本礦燈設有自動轉燈功能,當礦燈由主燈自動轉換成副燈亮時,副燈點燈時間可維持20min左右,此后自動關燈,使用人員務必按照要求使用,在礦燈熄滅之前上井,以確保安全。
4、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時應關閉礦燈光源(關燈充電);
2)采用其它充電方式應經本公司認可,否則可能由于充電不匹配,造成產品損壞。
3)正常充電時,燈頭內亮紅燈,充滿電亮綠燈。不亮紅燈說明充電接觸不好,不亮綠燈說明沒充滿期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