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移動端訪問更便捷《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發布稿
2020年12月31日 11:30:40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4783

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 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范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工作, 生態環境部制定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此稿于2020年12月29日發布,擬于2021年4月1號實施。
【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 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 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范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工作, 生態環境部制定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此稿于2020年12月29日發布,擬于2021年4月1號實施。
本標準是對《環境監測 分析方法標準制修訂技術導則》(HJ 168—2010)的修訂,規定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的基本要求、技術路線,以及標準文本和相關 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適用于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的制訂工作。
本次標準除名稱修改為《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之外,還做了以下改變:增加了“正確度”、“定量方法”、“定性方法”術語定義,調整了“準確度”術 語定義; 刪除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工作程序的有關要求;增加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路線;細化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特性指標確定的要求和方法;增加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比對的技術要求;完善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驗證的技術要求;完善了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的內容要求。
根據發布稿,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的主要技術工作內容包括:標準制訂需求分析、國內外相關標 準及文獻調研、方法條件試驗研究、實驗室內方法特性指標確認、方法比對、方法驗證以及 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編寫。
稿件指出,在進行分析測試條件試驗研究時,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內容:研究提出試料制備的方法和要求;研究提出儀器調試、校準參數等要求;若需建立校準曲線,應根據試驗確定線性范圍,充分考慮與相關生態環境質量 標準、生態環境風險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限值濃度(含量)水平的銜接; 一般要求至少 6 個校準點(包括零濃度)且盡可能均勻的分布在線性范圍內,定量 方法線性回歸方程的相關系數不低于 0.999;若使用平均相對響應因子進行計算,一般要求相對響應因子的相對標準偏差不超過 20%;研究提出測定的操作步驟和條件參數等。
具體信息:《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訂技術導則》
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4月28日,由國家能源局組織行業相關機構和專家編制的《中國氫能發展報告(2025)》正式發布。《報告》顯示,2024年我國氫能全年...2025-04-29 15:47:14
-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2025-04-27 14:41:52
-
近日,廣州醫科大學就“廣醫2025年公共衛生學院、基礎醫學院和金域檢驗學院教學實驗室建設儀器設備購置項目”發布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2025-04-27 09:46:13
-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明確重點行業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嚴...2025-04-22 09:43:43
-
日前,國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技術委員會碳排放量計量分技術委員會關于《溫室氣體無組織排放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的通知,截止時間202...2025-04-21 13:21:53
-
近年來我國生態環保產業持續壯大,日益成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主力軍與實現“雙碳”目標的生力軍。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營收規模突破...2025-04-17 15:10:34
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