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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全面升級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保障工作
2024年09月23日 13:52:33
來源:化工儀器網 作者:宋池 點擊量:5697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疾控局近日聯合印發《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工作細則》。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疾控局近日聯合印發《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工作細則》,對疾控機構現有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進行了進一步梳理和細化,新增加了營養健康工作職責,旨在指導各級疾控機構明晰責任,持續抓好機構和能力建設,保障法定職責任務有序銜接和推進。

細則包括總則、工作內容、食品污染與有害因素監測及風險評估、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食品安全標準技術管理、國民營養計劃和合理膳食行動、營養監測評估、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科普宣教和健康促進工作、實驗室能力建設與管理、保障措施、附則等十一章五十四條內容。
文件明確指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需承擔食品污染與有害因素監測及風險評估的重任。省級機構負責國家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地(市)級和縣(區)級機構則分別負責相關數據的收集、分析、預測與預警,以及具體實施監測方案。通過全面的監測與科學的評估,機構將結合地區污染水平和膳食特點,提出有效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建議,確保公眾飲食安全。
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地(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跨縣(區)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的識別、核實和報告,同時對下級機構進行技術指導與培訓。縣(區)級機構則具體負責本轄區的監測實施,收集、報送醫療機構分離的菌(毒)株,并進行標本檢驗。這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確保了食源性疾病信息的及時上報和有效應對。
文件中特別強調了實驗室能力建設與管理的重要性。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需設立與其檢驗職能相配套的專業實驗室,配備必要的人員、設備,保障運行條件。其中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地區特色配備并具有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食品安全標準中規定的相應食品理化和放射、微生物及一定的毒理學指標的檢驗能力;具有較高水平的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相關檢驗能力;具備營養健康監測評估人體生化指標和食物成分理化指標相關的實驗室檢測能力。此外,地(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檢測能力具體要求,文件也做出了具體規定,并對技術培訓和質量評價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外,附件還提供了1個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選配的實驗室儀器設備建議清單和1個營養調查現場設備建議清單,幫助各級疾控機構完善實驗室設備配置。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工作細則》的發布,為我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領域的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導和明確要求。各級機構將積極響應,加強實驗室能力建設與管理,提高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監測水平,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推進國民營養健康計劃的實施,為公眾健康保駕護航。
素材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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